2013年12月13日晚6:00——9:00,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204教室举办了2013级研究生第六次读书报告会。中心讲师周天舒、李文静以及2013级全体博士生、硕士生共同参加了本次报告会。本期读书报告的报告人是2013级硕士张琪、张昭熙、苏汶琪三名同学。
本次汇报的文章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虚假的公司治理》(The Sarbanes-Oxley Act and the Making of Quack Corporate Governance),作者是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Roberta Romano,现任耶鲁大学法学院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报告会上,三位同学分工合作,首先由张琪同学对《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虚假的公司治理》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和主旨大意做了基本介绍,并介绍了法案在形成过程中的立法博弈过程。其次张昭熙同学就文章关于政策企业家在法律政策制定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作者对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实质性评价做了深入的分析。最后由苏汶琪同学负责介绍法案实施的功效,对企业合规性行为作出了成本收益分析,并对文章做出了总结和评价。
三位同学的汇报结束后,同学们就报告会内容进行了发问,周天舒老师和李文静老师也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对相关类型的文章特点进行了总结。经过此次读书报告会,同学们对公司治理领域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为将来学习法与经济学的相关课程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文献综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虚假的公司治理》(The Sarbanes-Oxley Act and the Making of Quack Corporate Governance)一文由六个部分组成,包括文章概述、法案形成的背景、立法过程、政策企业家的角色、公司治理强制性条款的评价、公司治理评论和政策建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虚假的公司治理》的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紧急立法都是质量很低的,是手段与目的不相匹配的。尽管SEC可以对某些企业给予豁免,使其不受SOX强制性条款约束,但SEC不可能全面地推行豁免。因此应当告诉媒体、公众、政治领导以及监管机构, 国会制定SOX强制性规范是一个政治错误,需要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