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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与经济专业首届毕业生毕业感言集锦
  • 李尚谦

    三年对于个人来说,是我整个研究生时代,但对于一个学科而言,却如白驹过隙。所以我们仍在筚路蓝缕,以启山林。

    但正如《特洛伊》结尾中奥德修斯所言,“如果世人传颂我的故事,让他们说,我曾与英雄同在,……让他们说,我活在赫克尔托时代,一名伟大的将帅,让他们说,我曾活在阿喀琉斯时代……”。同样我也感到格外的荣幸,有幸生活在法和经济学在中国开始传播的时代,有幸成为中国第一批法和经济学的研究生。

    尽管国内传统法学的研究还不太接受这种新的研究方法,但是真理往往需要在不断的争辩中,最后才能发挥出闪亮的光芒。科斯定理我们已经耳熟能详:“在一个信息完全、且没有摩擦的市场,产权的初始界定,并不会影响到资源的配置。”但是科斯第一次将他的观点公布出来的时候,在场的二十多位教授中,只有一位赞同。而交谈结束时,所有的教授全部认同了他的结论。

    斯蒂格勒谦虚地表示他很有幸成为伟大发现的见证人,但是在我眼中,斯蒂格勒并不仅仅是一位平庸的见证人。他和科斯之于法和经济学,恰如莱布尼茨和牛顿之于微积分,因为他所致力研究的信息经济学,恰恰正是科斯定理的另一方面,即充满了信息不对称和市场摩擦的现实世界中,如何寻求效率。

    随后出现的大师不能胜数,德姆赛茨、阿尔钦、阿罗、巴泽尔、威廉姆森……,直到一位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完成《法律的经济分析》,人们才意识到,原来法学可以这样研究,法律应该是这样的。波斯纳里程碑式的贡献,在于对整个“法律人”共同体的精神洗涤。

    再后来,桑斯坦开始研究法学领域中人的非完全理性;施莱弗、拉波塔、洛佩兹、维希尼开始研究法律与金融之间的关系……。

    遗憾的是,三年的时间太短,无法更深入地理解法和经济学;惭愧的是,即使在有限的三年里,我也没有将所有的时间用来一一研读这些著作;聊以自慰的是,我的毕业论文《构建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经济分析》,至少体现出了这门学科对于法律问题严谨的研究态度;满怀希冀的是,在走向工作岗位之后,能让这种研究方法和思维能够在法律与政策的制定中体现出更大的价值;而毕生追求的则是,法大校园东北角的那块石碑——“法治天下”。

    最后将镜头拉回到年初求职时立于石碑之前的场景,春寒料峭中竟发现翠绿的嫩芽与含苞的花蕾。所以在照片的背面写下这样一句话:

    古木为法治吐翠,桃李满天下争辉!

    姚适

    往年的这个时候,都在盼望着学期的结束和暑假的到来,但今年却有些抗拒,恨不能紧紧扼住流转的时间,让我们可以沉浸在这三年来的欢声笑语之中,永远不说再见。三年的时光,值得珍藏的回忆太多太多,就像陈年美酒,打开记忆的木塞,一股醇香就扑面而来。

    答辩结束的那个晚上,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看着谈笑风生的老师和同学,突然觉得——这就是我的家呢,慈祥和蔼的长辈,亲密无间的兄弟姐妹,三年的朝夕相处已经把我们烙在了一起,血肉相连——然而我们就要离开这个家了,悲从中来,于是努力地想把眼前的一张张笑脸牢牢的记在脑中,印在心间。

    就要说再见了,打点着行装准备走上新的旅途,回首望去,满心的感激:

    感谢老师!你们不但传授我们知识技能,还教给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我们的成长和收获背后,都是你们的一片苦心。如果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获得哪怕一丁点的成功,也是你们在这三年中辛勤浇灌的结果。

    感谢同学!我们一起经历了三年的欢喜忧伤,共同学习、共同成长,从你们那里我学到了许多可贵的品质,更重要的是我从你们那里收获了真挚的友情,看到你们的笑脸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耳边又回响起那首送别的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壶浊酒喜相逢,夕阳山外山”——分别之际,让我们拥抱在一起,道一声:前路漫漫,请君珍重!

    胡林

    在研究生毕业之际,回首往事,感慨良多。六年前,怀着对法律的信仰,从经济学转到法学,漫漫求学路,尝尽酸甜苦辣,付出了心血和汗水。最后我找到了法学和经济学的完美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经济专业。三年的法大求学,我游弋在法学和经济之间,经济学给了我宽阔的视野、敏锐的判断力和严密的逻辑思维;法学培养了我严谨的工作态度、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独特的思辨精神。

    法与经济是一个贯穿法学和经济学的学科,也是一个理论联系实践的学科,值得我们去不断探索。法与经济不是法学和经济学的简单相加,而是法学和经济的融合,用经济学分析法学,用法律为经济服务。法与经济的学习不仅需要掌握经济学和法学知识,另一方面还需要有经济分析法律的工具;不仅要掌握经济学和法学理论,还要熟悉金融、财会和法律实务;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还要把知识运用于实践。

    三年来,中心适应需求、不断改进的课程,丰富多彩的专题讲座,以及翻译、调研等研究活动,都为我们的学习提供了完善的条件。三年来,老师们深厚的理论功底,使我有机会接触到法经济学研究的前沿;老师们丰富的实践经验,让我看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巨大魅力;老师们高尚的人格魅力,教给了我做人做事的道理。老师们的工作热情和认真态度,也是我走上工作岗位后的学习标杆。

    作为首届法律与经济专业的硕士毕业生,我感到非常荣幸。在毕业之际,我要衷心感谢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的每位老师,感谢你们的传道授业解惑,感谢你们对我的无私关怀和帮助。最后,感谢朝夕相处的法律与经济06级10位同学,我和你们一起度过了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和谐而美好的三年。最后,祝愿我们法与经济研究中心蒸蒸日上,祝愿法与经济之花开遍全中国!

    张铭浩

    三年的研究生学习生涯,令人难忘,让人受益。老师们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敏锐的学术思维、循循善诱的教学方法以及和蔼可亲的师表风范,使自己在法经济学领域的学习和研究中能够有所感、有所思、有所悟、有所获。在此,谨向我的导师表示诚挚的谢意!

    正是得益于老师们的悉心培养和谆谆教诲,才使得我能够汲取到丰富的知识营养。自己在三年的学习中,总结了法与经济学与传统的法学不同的研究方法:

    首先,重视法律的成本收益分析。法律的经济分析是为政府立法和政府监管所服务的,而成本收益分析是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只有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可能产生的成本收益货币化表示,以社会净收益的大小判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行性,增进其协调性、一致性,才能够防止社会资源的浪费,并形成对立法过程的有效监督。因此,成本收益分析是法律的经济分析的核心,应当高度重视。

    其次,数据调查优先于价值判断。法律的经济分析意味着对传统法学的定性分析的突破,因此也就意味着更多地需要定量分析。这就需要有真实的数据作为定性分析的基础,需要更为可靠的数据调查作为支撑,而不是仅仅依靠理论的推理和论证。

    第三,理由优先于结论。学术研究百家争鸣,但是最应当注重的是理由,是论证的过程。正如波普尔所说的:判断一个理论是否能够成立,应当看其是否具有可验证性、可反驳性和可试错性。因此论证要优先于结论,不应当先入为主,直接对问题做出结论性判断。

    “见与师齐,减师半德;见过于师,方堪传授”,法与经济学博大精深,自己才疏学浅,在中心的学习算是宝山空回,不胜惭愧之至。研究生毕业,意味着一个学习阶段的暂时结束,同时也标志着一个新的征程的开始,在以后的岁月中,一定会秉承老师们的学术品格和为人风范,继续努力学习和工作,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愿法律与经济中心本身和同学们在学术研究和科研方面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

    杨琳

    又是一个枙子花开的季节,那纯洁的白色和淡淡的芳香,让人留恋,让人感怀。三年前的这个季节,我离开了学习四年的经济学专业,投入了法经济学的怀抱。当时的我既坚决又忐忑:坚决,是因为将法律与经济相结合是我的向往;而忐忑,是源于对一个新兴专业的猜测与怀疑。

    三年后的今天,我想要告诉全世界,法律与经济,是我无悔的选择!它是神六,它是神七,它载着我们到达学术的新高度,以独特的视角描画出一个全新的侧面;它是蓝天,它是碧海,它打破了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跨越了学科间的界线,既然海天可以一线,谁说飞鸟与鱼不能相恋?我相信,只要你愿意与它相识,就一定会爱上它,感受到它的魅力无限!

    毕业在这个宁夏,即将踏上人生的征程。昨天的一切已写入历史,未来的日子任重而道远,然而珍贵的友谊,浩瀚的师恩,一起走过的黄金岁月,将永远铭刻于我的生命里。我们将带着三年的成果,走出温室,迈向风雨。无论前方是急流还是险滩,我们都无惧无畏,因为,我们已经做好准备,迎风起航,展翅高飞!

    王云

    时间如梭,三年一晃而过。

    三年前,一切都是巧合,我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经济专业录取,不曾想开始了奇妙的三年学海之旅。在法大读了四年本科、在银行法律部干了三年的我,一个只有法律公平正义思维的我,被法律经济学这一新兴学科和从经济学角度研究法律这一思维方式滋润了三年,不可自拔,我的世界一下变得大了很多。更重要的是,我将法律经济学的思维方式“传染”给了一些“老学究”,比如说吧,我的一个朋友研究民商法的,之前运用的都是纯粹的法学方法研究,现在他已将科斯、波斯纳的书都读透了,并经常同我讨论。我深为成为法律与经济专业的硕士感到万分自豪。

    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当然需要名师的指点,不然会迷失方向。我多次感慨幸运的是,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有这么多优秀的老师,席涛、李曙光、刘纪鹏、胡继晔、徐光东等等,不论是大家还是新秀,都是那么的平易近人,毫无保留地将研究成果传授于我们,师恩难忘,大恩不言谢。论文答辩结束那天,我与其他同学一起向老师们鞠躬致谢,那一刻我的心情是很复杂的。一方面,我的论文得到了刘纪鹏教授和胡继晔副教授的倾心指导,我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另一方面,三年来席涛教授对学生像对儿女一样的深切关怀,我实在找不出别的方式来表达。

    还有可爱的同学们,他们大多是直接由本科考上研究生的,年轻、聪明、好学,他们时刻激励着我不要偷懒,好好学。三年的同窗机缘不可复得,有幸与其他10位同学成为一个温暖的集体是我前世修来的福气,在此祝愿你们前程似锦。

    彭雪峰

    当我来到学校的时候,心中充满了希冀。学校没有辜负我,冬去春来,为我遮风挡雨。读书、实习、争写最猛的论文,透过这扇独特的窗户,看地震、奥运、危机和瘟疫。

    当要离开学校的时候,我感觉生命中最美的三年过去了。父母多了些白发,小伴多了些沧桑,自己多了些回忆。

    学生时代,青春最美,感情也最真。光阴荏苒,好好学习,会受益一生。但不要盲从,也不要迷信。

    范军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法大三年的求学生活,伴随着毕业论文答辩的顺利通过而接近尾声。三年来,在中心老师的悉心培养下,我系统学习了法律经济学的理论知识,增长了见识、开阔了思维,自身综合素质得到极大的提升。在此,我要向他们表达最诚挚的谢意。

    如果将三年的学习生活感想总结为一句话,那就是:我以我是法律与经济专业的学生而自豪,因为这里有最关心我的老师,这是一个团结、友爱、进取的集体。三年来,老师不但教授我知识,还教我为人处事的道理,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为我的学习、生活付出了太多心血。记得大学时,同学在表达自己对母校的情感时,往往会说,假如我再给我一次高考的机会,我还会选在自己的母校。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假如再给我一次考研的机会,我还会选择法大,选择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

    毕业了,这是我学生生活的一个结束,我要步入社会;这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人生事业的起点。我在眷恋和肯定自己过去的三年学校生活的同时,也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作为中心首届法律与经济专业毕业生,带着老师的谆谆教诲,带着同学的深深祝福,我对自己信心百倍。

    此外,我要感谢我的同学——2006级法律与经济专业的10位兄弟姐妹,感谢他们对我生活、学习的莫大帮助和支持。与他们一起度过的三年,是美好的三年,快乐的三年,值得一生回味。

    最后,我衷心祝愿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越办越好。

    崔浩

    论文答辩通过,工作尘埃落定,我真正领悟到勤劳的欣喜和辛苦的快乐。回首法大三年,心中满怀感激。从初次接触法律与经济之时的满怀困惑,到现如今了解其研究方法,深感其妙,离不开各位老师的辛勤培养与各位同学的无私帮助。

    各位老师对学术的孜孜追求,是我一直以来学习的榜样;各位老师对解决实践问题的注重,是我在选择研究重心时的第一要求;同学之间的团结互助,对学术问题的激烈争论,是我学习知识和顺利毕业的基础。

    通过三年法律与经济的学习,我对思考方式、学习方法以及知识运用的认识都有了很大变化。

    第一,不管是分析问题还是解决问题,都必须有个“衡量”。法律问题分析中最常用的价值标准是正义,是权利的保障。如何来衡量,是一直以来传统法学理论难以解决的,单纯说理式的分析并不能保证它的说服力。法经济学则试图用数据模型、用经验与实证的方法进行分析,保证了观点建立在充分的论证以及实践证明之上。

    第二,在学习过程中要多读经典文章,理解理论的推理过程。对我来说,法经济学是一种新的体验。对新理论的学习,要读原著,直接获取知识。这样既能获取一手的资料,又能学习其分析方法及模型运用,锻炼思考能力。我们对一手知识的借鉴是非常重要的,站在巨人肩上才能望得更远。

    第三,知识必须与实践相结合。这是我们各位老师最重视的,学习知识就是用来解决中国实践问题的。教学过程中,老师们经常组织我们讨论中国的现实问题;课余时间,通过系列讲座的形式,我们得以向国内最权威的、最有发言权的专家学习知识和分析方法;利用假期实践展开调研,参与课题研究,我们学生得到锻炼调研能力以及处事能力的绝佳机会。

    三年的学习生活,浓缩在最后论文写作与工作找寻中。在论文写作中,我深感自己专业知识仍涉及不深,不能很好的利用经济学分析方法;在工作寻找中,我也体会到法律与经济这一交叉学科逐渐得到了大家认可,但我离大家这一期望值还有一段距离。希望自己在以后的日子里,能更加认真地学习和运用法经济学知识。

    邹恒

    在这里我们相遇,在这里我们又将离别。三年前,当我背负着行囊来到政法这个小小的校园,等待我的是法律与经济这个新专业,“新”就意味着这是张白纸需要去描绘,“新”就意味着许多的答案需要去填写,心里除了憧憬,还有几分不确定。而如今当我们这些第一批法经济人将要走出校园时,我们却可以骄傲地说我们交上了满意的答卷。

    三载的时光记录着我和这个新专业共同的成长。在波斯纳、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这些大家的熏陶下,就如同步入桃花源的那种“豁然开朗”,我涉猎着各种以前从未涉足的知识领域,贪婪地吸收着各种新鲜的事物,希望如同海绵一般把自己吸得满满的。我和我的老师们、同伴们一起在摸索中寻找着前进的方向,也许我们曾经迷惘懵懂,但现在我们却十分笃定。这并非是经济学帝国的入侵,而是法律人学会了经济学的思考逻辑,经济人走进了法律的家园,这是法学和经济学的对话,这是法学和经济学两大阵营的交融。我们是法律人,但我们同时又是经济人,我们的视野里不再只有了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更多了几分经济人的理性去重新打量。当我们尝试着以最大化、效率、均衡、博弈、外部性等经济概念去充斥法律分析的过程,当我们在法治之路的求索中探索着如何解决经济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越来越深感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今天雏鹰终要展翅飞翔。我们站在新的起点上,人生的跑道还很长,这个竞技场里高手如云,但我坚信就像孙燕姿《一起走到》里的一句歌词“只要紧握着信念,心中有梦没有遥远”。

    曾斌

    非常荣幸我能够成为中国首届法律与经济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三年充实而愉快的学习时光即将过去,对我来说,在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度过的这三年,是自己在专业学习、理论研究和与实践结合的三年,三年打下的扎实基础必定会对自己今后走上工作岗位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年的学习时光里,我们是与法律与经济专业一同成长一同进步的。回首自己以及中心的成长,我认为首先要坚持的是,要突出学科建设中的三个研究方向。我认为这是最能体现我们中心与其他专业的特色。与此同时,应当坚持夯实专业知识、强化理论学习的方针,为自己打下良好的基础。中心老师一直提倡同学们应当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无论是金融学、经济学,还是法学、会计学等相关学科,都鼓励同学们从基础做起,认真研读经典著作。我觉得无论中心是否开设相关课程,这些基础性的知识我们都应当认真掌握。譬如金融学的基础对我们研究银行、证券市场有着极其重要的贡献,而财务报表对于我们研究公司治理、公司金融、上市公司相关监管问题也十分关键。老师一直贯彻这样的思路,让我们受益匪浅。

    其次,要坚持对于国际国内重大经济、法律问题的关注。中心老师是我国各个领域的专家,涵盖了宏观经济、社会保障、破产法、资本市场等若干重大研究领域。中心教师对这些问题的讲授和关注,使得我们建立起了具有一定得的深度和高度的分析视野。此外,中心的法律与经济讲座给我带来了丰富的研究视角,我十分感谢老师为此所作的精心准备。

    第三,关注研究前沿和培养研究能力。前沿的学术观点是从我在研一参与经典文献翻译之时开始积累的,这个难得的契机让我接触到法与金融,从而一直关注这个领域的研究与发展,并将它们与自己的毕业论文写作相结合。我深切感受到前沿领域研究的一种魅力,因为,真正优秀的文献或者观点是能够给我们带来启发同时也为社会带来一定的进步的,而这其中的思考和体悟又是让我感到十分愉悦的。研究能力应当是多方面的,包括了对资料的把握,对问题的分析,也包括了形成文字的能力。我想三年来,老师们对我们在这方面的培养正是我们在职场上取得不错成绩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坚持刻苦学习的精神和自信乐观的生活态度。或许这不是一个专业学习能带来的感悟,但是我感觉到无论是中心的老师还是同学,对于工作与学习的刻苦精神是相互感染的,与此同时,我们所坚持的自信乐观的生活态度也是在工作和学习中必不可少的。这是一个十分难得学习氛围,我希望无论走到哪里,我们仍然能保持这种精神,去接受挑战,去迎接困难。

    这是自己在法大度过的第七个年头,其中在法律与经济专业就有三个年头。我为自己作为法大人感到骄傲,更为自己有幸成为首届法律与经济专业硕士感到自豪。我要衷心地感谢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的每一位老师和同学,老师们的谆谆教诲一定铭记于心,同学们的关心爱护让我难以释怀。仅以一份赤子之心祝愿老师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祝愿同学们事业有成,祝愿中心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