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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与经济学系列讲座第75讲 中国教育部特聘“海外名师”Michael Faure教授讲授“法与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Theory and Method of Law and Economics)”
  • 2017年9月8日,荷兰皇家科学院(KNAM)院士、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教授、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教育部特聘“海外名师”Michael Faure教授在学院路校区为365体育投注365.tv的师生作了题为“Theory and Method of Law and Economics”的学术讲座。徐文明讲师主持了本次讲座,席涛教授与李文静讲师作了点评。

    Faure教授首先从自己的求学和教学经验讲起,引出学者们关注的问题在于法律如何使得社会效益最大化,监管如何对人们的行为产生激励作用。他继而向同学们提出问题:我们在什么时候才需要法律?同学们分别从公平正义、提高效率、分配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Faure教授指出,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是法律介入的起点。

    对于市场失灵的各种表现,Faure教授通过问答的形式给同学们作了进一步的讲解。首先是垄断(Monopoly),当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滥用起市场主导地位,法律的介入就开始了。其次是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 Asymmetry),包括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问题。他举出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教授关于柠檬市场的论文作为例子,讲解了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失灵以及法律在此时能够起到的作用。第三是外部性(Externalities),当存在负的外部性的时候,市场价格无法反映社会总成本,因而导致供应过多,过度污染就是负外部性的表现之一;当存在正的外部性的时候,如果提供者不能得到足够的补偿,可能导致有益的产品供应不足,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是这样的例子。当然,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中还存在着一个困难的权衡,一方面是发明者的利益应当得到足够补偿,同时也要避免过度的保护对后续发明创造的阻碍。第四是公共产品(Public goods/Commons)问题,由于搭便车(Free-riding)的存在,导致市场不能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

    最后Faure教授通过一个吸烟者和受害人的例子,介绍了不同责任制度下法律对人们行为的不同影响,引入了科斯(Coase)谈判和“科斯定理”。经过对案例的引申,再次回到了本次讲座的核心问题,我们什么时候需要法律?法律的起点是市场失灵,它的作用不仅在于整体社会的效益最大化,也对如何分配起到重要的影响。

    在讲座互动环节,Faure教授与研究院师生进行了讨论,并就讲座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研究院一年级硕士、博士生感叹,这场英文的法与经济学讲座,是研究院送给新生的最好见面礼!